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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各單位或教師如有研發替代役役男需求,敬請於115年7月9日(週四)下午4時前向校內承辦提出,俾利本校研發處彙整全校資料後統一申請。依內政部規定,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,役男薪資等費用須由申請單位或教師自行籌措經費負擔(碩士 $46,700/人月、博士 $52,500/人月)

  2. 檢附來文、實施計畫各一份,請參閱附件,或請參考研發替代役網站(https://rdss.moi.gov.tw/MND_NCA/)。

  3. 本案校內承辦:研發處林小姐,分機3000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