賀!本校通過農業部「農業研發成果管理制度追蹤評鑑」
本校於108年5月9日通過農委會(現為農業部)「農業研發成果管理制度評鑑」,為第一所通過該評鑑之私立綜合大學;
而依農業部115年01月08日農科字第1150052040號函,本校通過農業部農業研發成果管理制度追蹤評鑑。
通過該評鑑後,本校執行之農業部科技計畫研發成果歸屬本校,並可編列行政管理費及分配研發成果衍生利益,透過評鑑的參與與通過,健全了本校的研發成果管理制度,更躋身少數通過研發成果評鑑大專校院之列。
農業部自2004年起辦理研發成果管理制度評鑑,以確保執行農業部計畫之執行單位,在擁有計畫研發成果所有權後,對於智慧財產、衍生利益及其收支,能妥善運用及管理。
並委託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執行評鑑工作,鼓勵並敦促計畫執行單位參與評鑑,以建立良好的研發成果及智慧財產管理制度,至今共24個學研機構通過評鑑。
通過評鑑單位適用之獎勵措施如下:
- 依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,通過評鑑者研提農業科技補助計畫,得按計畫經費總額(不含行政管理費)扣除設備費金額後之一定比率編列行政管理費;其比率由農業部前一年度追蹤本校研發成果績效之評級結果「每年」核定之,並以15%為上限。未通過評鑑者則不得編列。
- 研發成果收入上繳科發基金比率,由60%下降至20%。
- 農業部計畫之研發成果管理與運用歸屬,除敏感科技及相關契約另有規定外,原則上均歸本校所有,本校得依規定自主申請國內外智慧財產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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